青岛一高速公路延期收费引起市民反感
市政协委员认为应先举行听证
本报讯 (记者杨明清)山东省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近日对外宣布:该处接到了由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济南至聊城等5段高速公路延长收费期限的通知》,根据通知规定,青银(青岛至即墨段)高速公路收费时间自2010年11月30日延长至2015年11月30日。这一高速公路延期收费的消息,引起许多市民的反感。
“我每天都要开车到城阳上班,每天都要在青银高速公路交费20元。11月30日,望眼欲穿盼来了不用交费的日子,可省里的一个联合通知,说接着收就接着收,谁来保护我们的权益?”青岛市民张坚强如此质疑。
据了解,青银高速青岛段自2000年12月通车后,由山东省物价、财政、交通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为15元/车次(小车),暂定的收费期限为10年,即收费截止到2010年11月30日。后来,青岛南北交通压力日渐突出,为了分流市区其他交通主干道的交通压力,从2006年开始,在青岛市人代会上,有人大代表建议降低或取消青银高速青岛段的通车费。根据人大代表建议,省物价局、财政厅和交通厅联合作出通行费调整通知,从2008年9月3日6时起,青银高速青岛段各收费站之间车辆通行费不分车型,均下调为10元/车次。
青岛市政协委员王夕源表示,“十二五”规划提出让利于民、不与民争利,青银高速既然此前说11月30日收费到期,就不应该再收。“当初暂定青银高速收费到今年11月30日,肯定有各方面的数据可以证明,收费年限内可以保证投资者的收益。这几年汽车骤增,收益回本的时间应当是提前了,为什么收费时间还要延长?”王夕源认为,如今提出延期收费,应该先进行听证。
据有关人士测算,在2008年青银高速青岛段降低收费后,高速公路的日均车流量从原来的1.7万辆增加到3万辆左右。今年7月,青岛高速的车流量日均已经达到4万辆。如果以每车收取10元通行费计算,青银高速青岛段每天的通行费达到40万元,一年收费约1.4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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