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共建共享方能共赢
钟功言
《工人日报》(2010年11月30日 001版)
让职工同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无疑是对劳动和创造最好的尊重,也是共建和谐企业的动力和目标。
经济权益是劳动者全部权益的基础,工资收入是经济权益的核心。通过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是有效保障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核心和关键,也是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传化人深知,职工工资的增长不应该通过加班来实现,而是通过能力与效率的改善来实现。早在1997年传化集团就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保障职工参与工资分配的权利,不仅保证了职工收入持续增长,而且职工收入增长快于企业利润增长,充分实现了职工对企业发展的共建共享,有效维护了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与一些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偏低、增长较慢甚至多年不增长的现象形成强烈的对照。
劳动关系双方是利益共同体,只有切实保障了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才能保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充分激发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进而促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样,也只有实现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保障职工工资收入增长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可以有效平衡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关系,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和冲突,实现劳动关系双方的互利共赢。
“靠克扣职工工资来维持的企业是没有明天的”。作为一个民营企业,传化早有这样的自觉和自律。因此,集中力量,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推动所有企业都把职工收入稳定增长作为保障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核心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实现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不仅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完全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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