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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11月27日 星期一

昔日“低价气”连番调价后看涨

兰州:用气怎变成了“用着受气”?

有关人士建议“开征”石油天然气管道过境税弥补地方财力不足

本报记者 康劲
《工人日报》(2010年11月27日 001版)

天燃气涨价下的民生压力

11月18日,甘肃省发改委宣布:将现行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1.45元调整为1.70元。同时称:“今后甘肃省在制定终端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时,凡只是顺加国家上游部门价格上调额度的,可不再进行听证。”

事实上,从今年9月开始,兰州市相继三轮调整了天然气价格,其涨价理由都是“顺价调整”。

9月25日,继在上半年调整了非民用价格后,兰州市人大、政协、法制、发改委、物价、建设、民政、环保、财政、消协等部门的代表及供热企业的代表,召开了一次座谈会,天然气集中供暖销售价格上涨到1.47元/立方米,涨幅为0.34元,核到供热住户则为每平方米增加0.9元。

“涨价后,我们家这个采暖季就要多掏500元的暖气费。”兰州市民许利明如此感慨生活成本加大。根据兰州市的最新规定,今年起“居民天然气供热价格由原来的3.3元/月/调整为4.2元/月/”。

市民蔡先生说:“我们也理解供热调价的原因,但一下子就涨这么高,还是难以接受。”在他看来,天然气价格的上涨,让自己的工资收入和生活质量大幅“萎缩”。

从“被使用”到“被涨价”

2001年11月,青海涩北─西宁─兰州天然气输气管道开通,兰州市16万户居民和近300家公司用户用上了清洁方便的天然气。

天然气初到兰州的时候,有关方面一面宣称天然气的“环保、低价”,一面采取各种“促销手段”扩大用户。对于饱受冬季空气污染的兰州市民来说,对使用清洁低污染的新型燃料,开始时半信半疑,后来在“优惠”供应的吸引下,加上在政府的推动下鼓励居民统一改装天然气,用户数量逐步扩大。特别是由于天然气供暖采取了低于厨用价格的政策,许多单位将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改为天然气锅炉,许多居民还自行安装了天然气壁挂炉。目前,全市有天然气供热锅炉800多家,居民用户50多万户。

在天然气已经大范围普及的今天,兰州的冬季空气质量并没有获得太多改善,但天然气的价格却频繁上涨,今年先是调整了针对4000多家商业用户的燃气价格,后又调整了天然气供热价格,随后又调整了民用天然气价格。

几番调价,昔日的“环保、低价气”,渐变成增加市民生活成本的“高价气”。一位兰州市民回顾称,天然气的使用是一个从“被使用”到“被涨价”的过程。他同时质疑:用气怎么变成了“用着受气”?

用过境税收补偿民生压力 ?

从11月17日开始,考虑到采暖价格上涨后的民生压力,兰州市开始向城乡低收入居民发放取暖费补贴:对城市低保对象按每人每个采暖期230元一次性发给补贴;对享受集中供暖,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含)以下的“三无对象”,按实际取暖费用,全部补贴;对分散取暖的“三无对象”,按每户每个采暖期1200元一次性发给补贴;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个采暖期100元一次性发给补贴;城镇低收入家庭每户每个采暖期450元一次性发给补贴。

虽然补贴幅度和范围较往年有所扩大,但许多处于低保边缘的工薪家庭却无缘补贴,渴望扩大采暖补贴范围的呼声日高。

但有关人士表示:地方政府财力薄弱,无法筹措更多资金,如果能“开征”石油天然气管道过境地税,可弥补地方财力不足。

目前,甘肃是全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线路过境最长、最密集的省份之一。目前甘肃境内已建成西部管道(双兰线)、西气东输一二线,兰成渝、涩宁兰、马慧宁、兰郑长等7条输油气干线管道,总长度近7000公里,加上规划建设的兰州-成都原油管道、中卫-贵阳天然气管道、庆阳石化成品油外输、西气东输三四线管道等,12条油气管道总长度将达1万公里以上。初步统计,仅西气东输等7条管线临时占用耕地就达12万多亩,永久占用耕地4000多亩。

但是,由于管道运输营业税在输入地缴纳,像甘肃这样的地区只有“贡献”而没有“获利”。今年3月,甘肃省财政厅厅长周多明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在全国两会上提出:“按照税收与税源相一致的原则,将现行规定管道运输业营业税向机构所在地缴纳调整为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缴纳,并由过境地方税务机关按管辖区域分段征收。”

今年9月底,甘肃省副省长石军在参加《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实施座谈会时,再次公开提出了关于过境税收的建议。

据悉,甘肃提出的“过境税”呼声,至今还未获得有关方面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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