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快评】“无心”的承诺不要也罢
尹晓鹏
《工人日报》(2010年11月21日 003版)
日前,郑州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要求所有城管队员签订文明执法承诺,以确保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再发生打人事件。
之所以要“承诺”,是因为最近一段时间,郑州城管的表现非常出格:在短短一个月中,先是带刀执法打伤保安,紧接着又把残疾人扔入泥沟,接下来是打伤卖鸡蛋灌饼的小摊夫妇,最近又掀翻菜摊连扇70多岁摊主的耳光……
亡羊补牢无可厚非,但是笔者仍深感疑惑: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城管的从业要求以及行为规范,都要求城管人员“文明执法”,如果连这些硬性的规定都约束不了城管的行为,这一纸承诺又能保证什么?
其实,现在城管动辄爆粗,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城管人员缺乏对法律法规的敬畏,缺乏对人的尊严的敬畏。如果内心没有敬畏之心,与民众的关系也就会产生错位。这时候,世间的任何条规约束对其都可能是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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