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出最好的安置地段 给足最优惠的补偿
四川营山“还利于民”破解拆迁难题
本报四川营山11月13日电 (记者高柱)今天,四川营山县城镇拆迁户杨国平激动地告诉记者,在当地“两河改造工程”中,政府按他过去住房面积等量偿还了他五套房子,还给了4个临街门面、支付了50万元补偿金。据了解,像杨国平这样得到实惠的拆迁户,在营山城区还有不少。拆迁户们说:政府对拆迁户实施了“给足最优惠的补偿政策”,我们没得话说。
拆迁问题被不少地方称为发展“第一难”,营山县在拆迁中推行“还利于民”政策,巧解这一发展难题。
2008年,营山县为解除贯穿县城南北两河水灾隐患和改善城区生态环境,决定实施有史以来最大规模“两河改造”综合整治工程。工程涉及2000多户农户和城镇居民搬迁,房屋面积达20余万平方米。为此,县委、县政府在动员大会上公开承诺:将为拆迁户“留出最好的安置地段,给足最优惠的补偿政策”。
据了解,该县采取了“阳光”拆迁原则,把知情权和裁量权交给群众。县政府根据相关政策,出台征收土地房屋安置细则、安置补偿暂行办法等5个规划性文件;之后组织多个小分队深入相关村社,通过发宣传单、开村民大会,宣传安置补偿政策,让拆迁对象家家做到心中有数。拆迁协议签订前,拆迁部门各工作组深入拆迁户家中摸底,并将补偿情况张榜公示。各方确认无误后,由拆迁方、拆迁户、村(居)委会三方签字认可。
针对被拆迁户房屋结构和家庭成员等情况,拆迁部门按统一的政策标准,公开补偿金额和还房面积,做到安置补偿一视同仁,同时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暗箱”操作、超面积补偿。
营山县还结合拆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拆迁激励机制,对已签协议拆迁户实行限时搬迁交房奖励。至今,该县已为176户拆迁户兑现奖金100余万元,有效解决了拆迁搬迁迟缓问题。
为确保拆迁中失地农民无后顾之忧,该县为所有60岁男性和55岁女性失地农民买足社保和医保,对中年或18岁以上拆迁户统一购买15年社保和10年医保。
此外,该县还为拆迁户在县公园和学校附近建最好的安置小区;建特色商业街,偿还拆迁户35平方米产权门面房;新公益性岗位最优先安排给拆迁群众。
“只要真心实意把拆迁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安排好,大家自然会举双手赞成,再难的工作也会做通!”营山县县长刘永尧对记者说,通过“还利于民”拆迁措施,该县“两河改造工程”启动以来,累计拆迁房屋1000多户,“无一户上访、无一户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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