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直说】“运管搞运输”本不该一路绿灯
□张遇哲
《工人日报》(2010年11月10日 003版)
河南登封有位市民反映,他买的公交车经运管所审批跑公交线路,可运管所不许他进入市区,只能跑其中的一段——据11月8日《东方今报》报道,记者调查发现,登封运管所自己成立了一个运输公司跑这些线路,而查扣其他公司客运车辆,并使用不规范车票。
运管所开办运输公司的实质,是公权越界参与经营行为,属于典型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现象,其危害不仅在于扰乱了正常的客运秩序,剥夺了他人参与经营的权利,还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如此明显违规的做法,何以一路绿灯、畅通无阻?
为了把权力关在笼子里,我们制定了一套规范严谨的制约和监督体系,但在这起事件中,我们却看到了一道道防线的溃败。
在登封运管所将手中权力异化为牟利的“护身符”,抢滩、垄断市场的过程中,工商、物价、税务等负有审批和监管之责的相关部门,暴露出了制衡不力的问题。在健康的政治生态中,权力每启动一次,就有无数道闸门同时被启动,并要鉴定这次权力的实施属于良性还是恶性,然后决定是否放行。登封运管所开运输公司在经过审批的过程中,哪怕有一个部门站出来提出异议,这一荒唐的念头也不会付诸实施。遗憾的是,本该起阻挡作用的防线都是形同虚设。
好在我们还有一道防线,即社会监督,市民向媒体反映情况,既是在为自身权益抗争,也是在行使对公权部门的监督。相信在媒体报道和舆论的跟进下,上述事件会得到妥善解决。不过,此事件背后折射出的有关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失灵的问题更值得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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