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发布2009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结果
全国城市公众满意率平均为77.26%
本报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王冬梅) 环境保护部今日发布《2009年全国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年度报告》,公布2009年度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简称“城考”)结果,考核显示:全国城市公众满意率平均为77.26%。
环境保护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说,“城考”是以量化的城市环境质量、工业污染防治、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公众满意情况,综合评价政府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面的成效。目前一些城市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还有待加强。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太原(山西)、自贡(四川)、玉溪(云南)、嘉兴(浙江)、亳州(安徽)等5个城市水环境功能区(城区)水质达标率较低。温州(浙江)、宿州(安徽)、陇南(甘肃)、乌鲁木齐(新疆)等4个城市交通噪声为轻度污染。通化(吉林)、黑河(黑龙江)、临沧(云南)、酒泉(甘肃)、安顺(贵州)等5个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综合水平较低。
陶德田介绍,2009年,全国655个设市城市全部纳入年度“城考”范围,考核结果显示,全国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一是全国城市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2009年,全国城市全年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66.7%;城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城区)水质达标率平均为89.84%,比2008年提高4.44个百分点。二是全国城市污染控制水平不断提高。2009年,全国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平均为66.77%,比2008年提高2.42个百分点。三是全国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2009年,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平均为63.42%,比2008年提高8.03个百分点。
据悉,2009年,全国城市中有77.36%的城市按全国统一调查规范要求开展了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简称“公众满意率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城市公众满意率平均为77.26%。其中,城市公众对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情况、污水排放情况和噪声影响等关注度较大。城市公众对空气质量的满意率为79.85%,对河流湖泊状况满意率为78.29%,对噪声状况满意率为6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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