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0年11月06日 星期一

郑州:非煤矿企领导月下井至少6次

《工人日报》(2010年11月06日 001版)

本报讯 (实习生余嘉熙)今后,郑州市所有非煤矿山企业都将建立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同时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领导在井下现场带班作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非煤矿山企业,其主要负责人将终身不得担任任何非煤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按照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日前出台的《郑州市非煤矿矿山企业领导下井带班暂行规定》,非煤矿山企业是落实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6次,分管安全、生产、技术、机电等的领导,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8次。对于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将被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并依照规定从重处罚。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