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信互谅”3个回合 “好事多磨”终获共识
武汉市江岸区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敲定职工工资增幅
10月30日,武汉市江岸区谌家矶街道办事处4楼会议室内,来自该街道有色金属行业的企业与职工代表就工资增幅问题进行集体协商谈判。
第1回合:职工方提出15%,企业方提出6%
15%。职工方首席代表、街道有色金属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徐丽代表本辖区4家有色金属企业的190多名职工陈述:目前,物价上涨较快,职工工资收入增长难以弥补物价上涨的差额,如果再加上高昂的医药费和学费等,使职工的生活压力加大。因此建议职工年度平均工资增幅要达到15%。
6%。企业方首席协商代表、武汉双利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晓琪认为,若职工的工资增长幅度超过企业的承受能力,将影响企业做大做强,最终会影响职工的长远利益。职工年度平均工资增幅应以6%比较合适。
第2回合:职工方降到13%,企业方提高到8%
13%。徐丽同其他3位职工代表商议后提出:6%的增幅太低,扣除物价上涨因素,职工的工资增幅并不大甚至持平,这将导致职工实际生活水平下降。考虑到街道有色金属行业的企业规模较小,人数较少,有的目前经营状况不是很理想,工资年增长幅度可考虑降到13%。
8%。企业方代表经过协商认为:13%的增资幅度仍然较高,有可能影响企业的发展。企业在经营决策上存在风险,原材料涨价等因素使企业经营受到影响,有时经营款项又难以收回,影响了企业的资金流动,而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济效益也是不稳定的。基于上述情况,本行业工资增长幅度不宜过高,企业可接受上调到8%。
第3回合:职工方坚持13%,企业方提高到10%
13%。职工方代表仍在坚持:10月9日,省政府发布了2010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3%。省政府要求,对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以13%的基准线确定职工工资增幅。我们承诺,如果企业发生亏损,我们将通过召开职代会修改或变更合同的有关条款,及时、适当地降低工资性收入。
10%。胡晓琪与其他3位企业负责人商议后陈述道:如何让职工分享企业发展成果,企业方也经常思考这个问题,工资是民生之源,是职工经济利益的核心,也是当前职工关注的焦点。如果工资水平长期较低,不仅会影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还可能会造成优秀职工的流失,甚至会出现“招工难”、“用工荒”的现象。为了切实保证职工经济利益不受损害,同时考虑到行业的实际情况,建议双方都作出适当的让步,将职工工资增长幅度调整为10%。
10%,协商成功
职工方4位代表经过五六分钟的合议后,认为企业方态度诚恳,符合实际,同意接受企业方提出的工资年增长幅度为10%的方案。企业方4位代表微笑点头。
工资集体协商会议主持人、谌家矶街道工会副主席王运台郑重宣布:“协商成功!”
掌声响起,双方首席代表胡晓琪和徐丽的双手紧紧地握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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