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制度 两个基金 四大必访
赣州市总建立劳模管理长效褒奖和保障机制
本报讯(记者赵翔)“高看一眼,厚爱一分”,这句话成为赣州市崇尚和弘扬劳模精神最好的注解。记者近日在江西赣州采访时了解到,一项联系制度,两个劳模基金和四大必访举措,构建起赣州市劳模管理的长效褒奖和保障机制。
赣州是江西的南大门,下辖18个县市区,现有全国劳模50名,江西省劳模801名。今年8月21日,赣州市总工会建立起工会领导与一线劳模、困难劳模结对联系制度,12名市总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分别与12位来自生产一线的全国劳模和12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江西省劳模结对联系。该项制度要求,听取劳模对全市工作和工会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掌握劳模家庭生活基本情况,帮助一线劳模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帮助困难劳模落实应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协调解决就业、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潘贻明介绍说,该市劳模联系制度的特点在于“四个必访”和“四个结合”,即:重大困难必访、大病伤亡必访、重大节日必访、重大纠纷必访;把建立联系制度与劳模档案电子化管理相结合、与工会送温暖等帮扶工作相结合、与宣传弘扬劳模精神相结合、与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
其实,早在去年9月,赣州市总就率先在江西省建立了两个劳模基金,即赣州市劳模奖励基金和赣州市困难劳模帮扶基金。迄今为止,该两项劳模基金已筹集专款200余万元,由赣州市财政划拨和市总工会专项资金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投入,每年运作一次,用于奖励全市范围内评选出的10名优秀劳动模范和救助有特殊困难的劳模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目前,赣州市总工会已建立起相对全面完善的劳模管理制度,除建立劳模奖励基金和劳模津贴制度、困难劳模帮扶制度外,该市还强化了劳模日常管理工作,18个县市区全部建立健全了劳模管理机构,并有专人负责,市总工会还建立了全市劳模数据库。今年以来,该市又将困难劳模帮扶工作纳入了全市“维权帮扶”的范围,并强调在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事业单位不得安排劳模下岗,特殊情况需安排劳模下岗的,须报市总工会批准;帮助困难劳模解决住房问题,各级工会组织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优先为困难劳模提供住房保障;协调相关方面适当提高劳模医疗费的统筹比例,把基本符合条件的劳模全部纳入新型合作医疗体系,着力解决好离退休劳模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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