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叫停动物园内动物表演
《工人日报》(2010年11月01日 007版)

10月2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园管理的意见》,要求全面清理各类动物表演项目,坚决禁止和取缔有悖动物园公益性质的行为。《意见》指出,自意见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各地动物园和其他公园要立即停止所有动物表演项目。此外,动物园和其他公园内严禁开设野味餐厅,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这张拍摄于2009年12月11日的资料照片显示,在云南省西双版纳一处野生动物公园,人们围观一只供人合影的小猴。
新华社记者 吴晓凌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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