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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11月01日 星期一

我们可否为职工办补充养老保险?

《工人日报》(2010年11月01日 007版)

我所在的企业属于“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国有企业。因工资标准非常低,我单位欲为职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但又担心不符合法律规定。请问,我单位可否为职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

读者 李利


李利

《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规定:“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能力,为本企业职工建立,所需费用从企业自有资金中的奖励、福利基金内提取。”“国家提倡、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规定:“企业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以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情况,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企业和个人自主选择经办机构。”因此,企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为职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

宋豫 乔天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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