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查处72家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规的用人单位
《工人日报》(2010年10月27日 007版)
本报讯 日前,福建省泉州市结束了持续半年的劳动用工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该市共有72家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被依法查处。
从4月起,泉州市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活动,开展用人单位自查自纠,进行排查摸底和组织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督促引导用人单位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生活环境,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
同时,将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建施工单位和受投诉较多、劳动争议较多的用人单位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展开拉网式排查,依法查封6家企业,并对有职业病危害的38家用人单位进行排查,涉及职工1346人。
据统计,该市共检查用人单位3766户,涉及劳动者21.45万人,责令清退童工7人,责令补签劳动合同2.62万份,为3078名劳动者返发拖欠的工资379.7万元,取缔无照经营用人单位87户,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283份,72家违法企业被课以行政处罚。
截至目前,该市已全部建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已有232家建筑施工企业预存工资保证金6093万元。(傅乔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