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为特困老人家庭送温暖活动要实在
■盛 芳
《工人日报》(2010年10月27日 007版)
重阳节前夕,某市一家大型骨干企业,购买了一批大米、食用油,送到该企业所在的区民政局、老龄委,委托他们将这些慰问品发给村里的特困老人家庭。该区民政局、老龄委很快将所有慰问品分配下发到了辖区内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
近日,该区民政局和老龄委通过电话回访部分特困老人家庭时,发现竟然有十几位老人说,他们根本没有见到大米和食用油,而他们的名单和电话号码,都是由相关社区居委会报上来的。
经调查,有的社区居委会在这件事上弄虚作假。本该送给特困老人家庭的大米、食用油,竟然被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另行安排了,受益者成了与社区领导走得近的人,来了个近水楼台先得月。
社区是政府的最基层单位,提高执行力是责任,应该把对特困老人家庭的关心和照顾工作做到位,而不能利用职权、拿本来属于特困老人的生活必需品为自己谋私。
为特困老人家庭送温暖活动要实在。应该采取措施,加强对基层社区居委会分配发放相关慰问品工作的监管力度。在开展慰问活动时,要将慰问对象的名单在社区张榜公布,接受居民监督;慰问之后,附上慰问图片,做到用事实说话。区里和街道办事处要随时对特困老人家庭进行回访,让他们实实在在感受到全社会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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