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0年10月25日 星期一

北京法院未成年刑事审判引入司法社工

社工可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再犯可能性评估、跟踪评估和帮教矫正

《工人日报》(2010年10月25日 007版)

本报讯 为了解决未成年人刑事审判量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权益,10月15日北京市门头沟区法院和首都师范大学签署项目合作协议,将专业司法社工引入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由首都师范大学派出具有资质的专业司法社工担任社会调查员对被告人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和心理辅导、进行再犯可能性专业评估、负责跟踪评估和帮教矫正,门头沟区法院充分参考专业司法社工的调查报告进行依法量刑裁判。

据了解,这一“尝试”在全国属于首创。

不久前,因聚众斗殴于今年7月获刑的未成年人刘某,将司法社工梁慧聪对他说的一句话作为了QQ签名:“人一定要找到能让自己坚实地踩在大地上的方法。”而这是门头沟区法院首次在刑事审判中引入专业司法社工的案例。

在审理该案的过程中,门头沟区法院委托首都师范大学专业司法社工对刘某本人及家庭成员进行了访谈式调查。经过综合分析,司法社工出具了一份长达4000多字的社会调查报告,从刘某自身、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对其再犯可能性进行评估,明确了刘某回归社会所具有的积极支持因素,并提出了个性化教育矫正建议。法院参考上述调查和评估意见,依法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判后司法社工通过见面谈话、开展小组活动、发送手机短信、网络聊天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地与刘某进行思想沟通,为其提供心理支持。目前刘某已经找到一份工作,生活态度积极乐观,安全和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刘某说:“法院给了我重新做人的机会,而司法社工给予我的则是过好每一天的力量。”

北京市高院副院长孙力认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引入专业司法社工,它有利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有利于推进法院量刑规范化程序的改革;有利于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

(李文)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