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操作 确保不让“百姓受伤”
抚顺市:加强“家电下乡”监管
本报讯 (记者郑耀辉)抚顺市政府在开展“家电下乡”活动中,加强监管,规范操作,严格恪守“家电下乡”不让“农户受伤”原则。截至今年9月30日,该市共备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174个,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20115台,已向农户补贴兑付金额3039万元。并保持了“家电下乡”以来累计无投诉的记录,在辽宁省排名第一。
抚顺市从2008年12月开展“家电下乡”活动。起初由于操作不够规范,监管不力,暴露出不少问题。比如个别销售网点没有按规定悬挂统一标识,没有张贴统一公示栏和购买须知。有的非备用网店盗用“家电下乡”名义,进行违规促销,混淆国家补贴政策,诱骗消费者。有的城市居民借农民的户口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套取国家补贴。有的销售网点瞒着农户擅自使用其补贴资料等。针对这些问题,抚顺市政府服务业委员会认真研究,使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他们认为,“家电下乡”本来是国家实行的一项惠农政策,绝不能让农户受伤。
抚顺市专门成立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抚顺市服务业委员会和市财政局分别牵头召开政策宣传、操作培训、宣传月活动、农村调研、执法检查、网点垫付等8次各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
同时,他们建立了投诉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要求销售企业向农民宣传家电下乡政策,为农民购买家电产品提供周到服务。大商集团、汇龙家电等经销网点多次主动到乡镇进行赶集销售,把产品送到农民家门口。各销售企业还针对农村市场特点,购进一系列物美价廉、经济实用、质量可靠的家电下乡产品。
为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工作,防止骗补行为发生,抚顺市服务业委员会同市财政局于今年7月在全市开展了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工作大检查,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监管,确保了农民能买到规定补贴类家电产品,全部网点实行垫付,保证农民及时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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