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
明星虚假代言欲追刑责
重拳方可净化广告生态
据成都商报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在第十一届西博会“美宁”中国广告(国际)发展论坛上透露,《广告法(修订送审稿)》已报送国务院法制办,该修订送审稿将参与广告代言、证明、推荐的“广告其他参与者”也列为广告主体。如获通过,这将意味着,明星、名人代言虚假广告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外,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明星做虚假广告做得如此肆无忌惮,皆因没有相应的惩治法规。没有法规就难有公理,也更让社会美丑不分。像前些日子侯耀华代言虚假广告,不但未受惩罚,猫儿了一阵,居然又出来主持节目。这样恶劣的作法,传递给公众的信息,是丑行不用承担后果,再邀出镜是对他做出的恶劣行为一种无声的赞美。因此,让那些虚假代言的人负刑责既是严惩作恶,也是弘扬正气,支持!
“小月月”疑似虚构人物
追捧审丑反射社会现状
据中国新闻网 国庆的最后三天,又一个网络红人“小月月”诞生。这个出现在“感谢这样一个极品的朋友给我带来这样一个悲情的国庆”的帖子中的人物以极其诡异的言行雷倒众生,短短三天原帖便吸引了超过千万的点击量。众多网友质疑其是一场彻头彻尾的炒作,而推出现实中小月月虽与网络版“小月月”截然相反。但她却从容不迫地化丑闻为眼球,成功赚取关注度,从而身价倍增。
——舞台上丑化男性,网络上审丑女性。小月月以审丑、无聊、至贱为招牌,居然得到众多网友追捧。有心理学家认为,当一个人有道德混乱、生存压力大、前途没自信等感受时,嘲笑一个更差劲的人可以舒缓压力,只是这种本来私人化的解决方案,变成全民行为,问题就严重了。从芙蓉姐姐、凤姐、兽兽,再到现在红起来的小月月,以及有可能随小月月走红而走红的现实小月月,已经不仅仅是社会整体审美出了问题这一个问题吧?
传统节日只当休公假
节日文化虚无令人忧虑
据中国文化报 又到九九重阳时。但是,中国的传统节日正变得空泛和苍白——既缺乏信仰层面的内涵,也缺乏仪式层面的展示。于是节日来临时,人们只把它当作“多几天公休”的赐与,而节日的个性色彩几乎荡然无存。
——重阳来临,我们没有看到多少插茱萸、赏菊花、登高处等更多的富有深意的敬老活动,倒是看到不少商家借此推销商品的场景。就想再过多少年,能回忆起来的这个节日的记忆,肯定和文化沾不上边,如此,传承似乎成了一句空话。恢复传统节日习俗,似乎社会已经无太多的氛围回应,开创新文化传统又失去保护传统的意义,对节日文化虚无我们除了忧虑,还能怎样?
大明星片酬涨得太快
广电总局欲出招减薪
据广州日报 日前,导演郑晓龙宣传电视剧《金婚风雨情》时,谈及国内电视剧演员片酬疯涨的现状,郑导爆料称,广电总局欲采取相关政策降低高薪演员的片酬。
——最初片酬暴涨皆因电视台选剧,因为判断不出好剧烂剧,干脆用了懒人的办法,有明星就是好剧,没明星的不买,结果,制作方只能顺着懒人的思路走,致使出现这样畸形的供求关系。这事特别体现了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这句话。一个懒办法让整个行业付出了代价,这个代价太大,除了大明星受益,观众、行业都被伤害了,现在要改,还在先提高选片人的艺术素养为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