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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10月22日 星期一

杭州为失业人员提供创业贷款

申领人员需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组织的创业培训

《工人日报》(2010年10月22日 002版)

新华社杭州10月21日电(记者张道生)杭州市拱墅区湖墅街道下岗工人庞金海21日如愿从银行领取了10万元贷款,解决了其所经营的创普智能卫浴产品的资金周转问题,成为杭州市创业小额贷款第一位受益人。

为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创业实现就业,杭州市政府在今年8月份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市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在主城区开始受理失业和待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

根据规定,只要是在劳动年龄段内且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手续、具有一定创业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杭州主城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村求职登记人员和新杭州人(即在主城区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外来人员)中的求职登记人员,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过程中自筹资金不足时,都可以按相关要求和程序申请这一贷款,政府给予一定贴息。

此项创业贷款的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不过如果是科技成果转化、研发项目或文化创意类项目,最高额度可以提高到20万元。每次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同一扶持对象贷款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

记者了解到,申领此项创业贷款的人员需要先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组织的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申请人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须提供相关有效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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