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强调“四个结合”
本报讯 (记者丛民)“全省各级工会要坚持创建齐鲁先锋基层党组织与创建“工人先锋号”有机结合,争当齐鲁先锋共产党员与争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有机结合,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与弘扬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有机结合,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与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有机结合。”这是日前召开的山东省总工会十三届四次全委会,就推动建会企业普遍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扎实推进党工共建创先争优,努力推动工会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提出的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各级工会要紧紧抓住党工共建创先争优的机遇,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党工共建,切实把工会组织建设纳入党建工作规划和考核体系,做到党建与工建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同表彰;要认真组织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建会行动,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要在“增强基层活力”上下工夫,努力把基层工会建成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总工会建设,积极推动专职工会干部配备实现新突破,更好地发挥乡镇(街道)工会在工会组织体系中承上启下的作用。
会议还对开展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提出了具体措施,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注重扩大宣传,切实为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强大声势。要层层建立领导班子联系点制度,采取召开座谈会、专项工作督查、发放职工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此外,省总还决定,在2011年和2012年分别评选表彰100个模范职工之家、100名优秀工会工作者,在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中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同时要求各市、县总工会每年重点培养1至2名先进职工典型,教育引导职工争做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劳动者,进一步唱响“劳动光荣、工人伟大”的时代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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