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建设廉租房,政府是主导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未来三四十年中,按照国家规划,每年平均有1400万~1600万的农村人口要转移到城市。这是一个庞大的低收入群体,如何解决这个群体的住房成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对于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副主任贺铿在日前表示:在很大程度上是要依赖廉租房的建设。目前,政府要做的就是根据我国财力尽可能的多建廉租房,以满足低收入群体尤其是进城农民工的住房需求。
廉租房一直是中国房地产市场中重要的住房制度之一,早在1998年住房商品化改革之时,国务院曾经下文要求各级政府尽快建立起以经济适用房为主和租售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但廉租房建设由于资金来源缺乏以及房地产开发商的获利少等问题一直没有实质进展。
建设廉租房的财政来源不能说是一时一事,应该有一个稳定的来源。贺铿主张,将土地转让金全部收缴中央,主要用于廉租房的建设;另外,应该开征房产税,房产税中的相当一部分也应该用来解决廉租房的建设问题。
如果能够做到将土地转让金和部分房产税稳定的用于廉租房建设,将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目。不仅能够使廉租房建设的速度顺势加快,而且开征房产税能够有效的遏制投机,增加房屋的财产保有环节的成本。在廉租房的建设中,政府应该起主导角色,对市场进行严格的监控、管理,使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都拥有其安身立命之处,保障农民工真正意义上的居住权。
房地产业首先应该满足民生的需求,然后才能作为体现其价值的商品产业,这并不是一个投机甚至投资的场所,对广大低收入群体而言,住房是和食品同等重要的生活必需品。贺铿认为,保障性住房一定要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而且,在住房问题越来越严峻的今天,政府应该在自己的财力范围内尽可能的多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以满足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其他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使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平稳而健康的进行,使主要针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性住房真正做到“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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