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住房公积金督察员管理暂行办法》
《工人日报》(2010年10月19日 004版)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8日电 (记者杜宇)记者18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公积金督察员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出台,要求督察员开展督察工作,有权检查与督察工作有关的银行账户。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今年联合实行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制度。
督察员开展工作必须同时两人以上,并实行回避制度,原则上不派往原工作单位所在的城市工作,不对其曾经管辖、工作过的单位或者其近亲属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执行督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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