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供电公司获文明单位称号
《工人日报》(2010年10月17日 003版)
本报讯(高雪丽 特约通讯员邹国英)近日,辽宁省朝阳供电公司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朝阳供电公司为助推经济发展,采取了一系列为民服务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聘请200名社会监督员,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意见,监督公司的行风建设。并开通短信“时时通”系统,利用手机短信的方式为客户提供电力服务业务。为方便居民缴费,还建立银行卡交费平台、开通欠费自动语音催缴系统,实现对居民电费进行实时划拨、实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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