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是“陷害”还是举报?
□杨涛
《工人日报》(2010年10月15日 003版)
据10月13日《三湘都市报》报道,近日,一则名为“长沙市芙蓉区人大副主任×××是当之无愧的地主+富豪”的帖子在网上疯传,直指其利用职权投机炒房,拥有高档别墅等房产8处,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目前,长沙市纪委已对该人进行调查。
对此公示,当事人一口咬定是“他们(被拆迁户)雇网络推手陷害我。”当然,“陷害”还是“举报”,凭当事人一张嘴是无法自证清白的,一切还得等长沙市纪委的调查才能盖棺定论。诡异的是,在此前一“官员财产网上被公示”事件中,长沙市天心区规划局局长也称被“陷害”,他自己公布的财产与网民“帮”他公布的相距甚远。问题是,网民为何喜欢用网上公示财产来“陷害”官员呢?
当然可以说网民“仇官”,或者故意混淆视听,但要“陷害”成功,首先要有相应的土壤。倘若在一个法治健全、官员廉洁的社会,一个故意危言耸听声称某官员有多少财产的匿名帖子,未必会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而现在,网民宁愿信其有、不愿信其无,一些官员顷刻间陷入有口难辩的境地。
官员财产向来是敏感的领域。某些官员在演讲、作报告时,无不标榜自己多么无私廉洁,然而,当小偷不慎偷到他们家中、当情妇们“反水”、当同僚权力斗争引发内讧时,人们便会发现,一些官员的财产多得数不过来。
对自己的财产,有人千方百计遮掩。一部官员财产公示法从多年前讨论到现在,仍然没有实质性进展。更有人理直气壮地反驳“为什么不公布老百姓的财产?”
看来,有关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建设,还面临诸多阻力。但换一个角度分析,如果有了这样的制度,也许有人就不必担心被举报、被“陷害”了,对清官也是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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