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0年10月14日 星期一

【我在我思】香烟有“毒”无需从“他者”着眼

陈昌云
《工人日报》(2010年10月14日 003版)

据媒体报道,10月8日,国际烟草控制政策评估项目(ITC)组织公布的科研报告显示,中国13个国产卷烟品牌检测出含有重金属,含量与加拿大产香烟相比,最高超出三倍以上。

这个消息正如数月前所谓“2011年起,公共场所一律禁烟”不实传闻一样,对烟民和烟草企业等产生了很大震动。在一个烟草利税高达5131亿多元、占中央财政总收入高达8%(2009年数据)的国度,这种较强烈的反应,是可以理解的。

本人栖息地系烟草大省,该省经济历史上对烟草最高依存度一度达到令人瞠目的75%,经过10多年的产业结构调整,这个比例大大下降,但至今还有50%左右。在这儿,烟草不仅仅是经济的显性支柱,任何对烟草有利或者不利的信息、观点,都会挑起很高的“回头率”。

从事控烟工作的梁女士是第九届亚太烟草或健康会议的与会者,她告诉笔者,重金属“超标”问题只是美加学者的一个研究成果,它对控烟工作有所奥援,对烟草业有警示意义,但不是此次会议的主题。“媒体考虑新闻轰动性,就从重金属‘超标’角度发稿了,引起很大轰动,因为在媒体看来,尼古丁等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的损害已经不是新闻了。”

关于香烟,有个问题一直晦暗不明,即它到底是不是食品?

按照有关权威定义,香烟属于副食品,笔者采访烟草企业的朋友,是一位烟草工程师,他说,香烟应该是食品,属于副食品,“我们企业最早就隶属于轻工业局管,建厂和罐头厂、啤酒厂在一起,说明当时认为香烟与啤酒、罐头是一类的,我本人的本科专业就是学食品加工的,其中就包括烟草加工内容。”

但这样一来,有三个问题是作为“食品”的香烟无法“承受”的。

首先,任何食品,必须经过人体消化道发挥作用,而香烟虽“入口”,却是经过人的呼吸道发挥作用的;其次,任何食品,决不会因为长期食用而致人染上瘾癖——谁听说吃大米上瘾了?但香烟不仅会,而且就是靠人染上瘾癖后产生对它的终身依赖以实现不间断销售;复次,任何食品都有并必须标注生产保质期,逾期则不能食用,但香烟没有。

对后者,广东正翰律师事务所肖文全律师曾以卷烟包装上没有中文标明的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认为是三无产品,违反了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为由,将两个卷烟厂家和一家销售商告上法庭,后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当庭以其不属民事诉讼调整范围,驳回起诉。

在香烟有害,但一时半会儿又无法完全禁控,在国家经济发展大局中它暂时还不能缺席的情况下,对它本身的有害物质以及现在发现的“外来的”重金属“超标”问题,我们应该有个理解甚至“容忍”的态度。香烟是否属于食品也不重要,关键是它作用于人的呼吸道、口腔、鼻腔、肺部这些重要脏器,因此,包括对重金属含量应该有个人体承受限度的标准,这才是重要的。就此而言,外国学者的研究成果是宝贵的,我们应该具备起码的胸襟气度去包容。

前述梁女士还介绍说,控烟人士一直强调香烟的危害在于尼古丁等自身的有害物质,而不是重金属,现在提出重金属问题,控烟人士内部有不同看法。这样的检测似乎只针对中国的香烟,外国卷烟难道就没问题?而且卷烟重金属是否超标,目前尚无国际标准,既无标准,“超标”之说何以成立?虽有加拿大的标准作为参照物,毕竟加拿大国内的相关标准不是国际普遍认可的标准。

但我以为,这些忧心是多余的。

香烟“有毒”,这是常识,但这里所说的“毒”是指它天生固有的多种有害物质,现在,重金属又爆出“超标”问题,无非是“毒上加毒毒更毒”,不存在控烟对“凶手”指向不明的内在逻辑矛盾。

此外,没有卷烟所含重金属的“国际标准”还真不是我们放任其自流的理由,重金属过量与否其实也有标准,那就是看它是否构成对人体的危害。

就算加拿大的标准我们不承认,也应该关注香烟中的重金属含量问题,这是对消费者权益以及国家民族利益负责任的态度,似无必要将一项客观的科研成果与别人的文化背景、地理位置和动机挂钩。换言之,对待这个问题,按照烟草业高亢宣示的“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原则处理就是,无需掺入“他者”元素。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