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电价计费将启动
付业兴 绘
《工人日报》(2010年10月13日 006版)

10月9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告,就推行居民阶梯式电价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居民阶梯电价将结合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其中,第一档电价原则上维持较低价格水平,三年之内保持基本稳定;第二档电价起步阶段在现行基础上提价10%左右,今后电价按略高于销售电价平均提价标准调整;第三档电价起步阶段标准不低于每千瓦时电0.2元,今后按照略高于第二档调价标准的原则调整,最终电价控制在第二档电价的1.5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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