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版从9月20日~10月1日刊发《推动“两个普遍”大家谈》专栏文章,引起广大读者的热烈反响,为方便读者查阅,现将稿件刊发时间汇总如下——
《推动“两个普遍”大家谈》文章目录
9月20日
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郭稳才——
推进企业普遍建会“贵在行动”
■在较高的企业建会率面前不应“盲目乐观”“自缚手脚”
■以全国经济普查企业法人单位数为依据,摸清建会底数
■有效消除企业建会中的“空白点”,真正实现“全覆盖”
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
开展集体协商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通过制度设计来矫正资本和劳动之间利益的分配不公
■通过平等协商及时化解利益分配不公引发的社会矛盾
■工会工作要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9月21日
中国工运研究所所长吕国泉——
推动“两个普遍”重在提高执行力扩大影响力
■抓住了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要害和工会工作的命脉
■把力量集中到推动“两个普遍”的整体部署上来
■形成党政支持、工会运作、多方配合、职工参与工作格局
江苏省总工会党组书记 、 常务副主席刘广忠——
创新组建形式,不断提高建会实效性
■实现工会组织全覆盖需“因企制宜”不断创新形式
■抓住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开展建会及会员发展工作
■不能满足“建会了”,要在切实发挥作用上下功夫
9月23日
全国总工会研究室主任李滨生——
推动“两个普遍”是顺应形势发展的必然选择
■工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
■不断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大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才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带动工会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
推动实现“两个普遍”需要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完善相关法律,充分利用法律手段推动“两个普遍”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提升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
■做好工会法人资格登记,让基层工会“站得住”“动起来”
9月24日
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郭军——
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动“两个普遍”
■推动“两个普遍”,需要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支撑
■工会要在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同时维护他们的民主管理权利
■提高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制度建制率,助推“两个普遍”顺利实现
中国海员建设工会海员工作部部长魏薇——
行业性集体协商是协调行业劳动关系的有效方式
■行业性集体协商是权益保障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行业性集体协商的成果适用于行业内所有企业
■大力推动产业工会工作的改革创新为集体协商提供组织保证
9月27日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邢明军——
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
■完善信息系统,形成底数详实的企业工会信息库
■抓住重点群体,集中解决一批有影响的建会难题
■开展集体协商,让基层工会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省总工会主席姚亚平——
建立确保基层工会组织广覆盖的长效机制
■哪里有职工的需求,哪里就要有工会发挥作用
■重点放在非公企业、工业园区、改制企业等领域
■立足实际,大力推进工会组织自身改革和机制创新
9月28日
沈阳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鞠秀礼——
“切实维权”是巩固建会成果的关键
■“组织起来”是实现“切实维权”的基础和关键
■发挥工会组织优势,为集体协商提供强有力支持
■敢于面对“钉子户”,要勇于和善于攻坚克难
9月29日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高爱娣——
让工资集体协商成为协调劳动关系的常态
■“企业决定”应该是劳动关系双方平等协商决定
■不能把工资集体协商理解为单纯意义的增加工资
■工资集体协商需要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支持
9月30日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郑道溪——
大力开展党工共建创先争优 切实推进企业普遍建立工会
■将开发区、工业园区、商贸楼宇等作为重点领域
■不同类型企业,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分类指导
■探索创新组织体制、队伍建设、工作机制等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省总工会主席符兴——
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协商 着力维护职工核心经济利益
■当前工会维权工作的重点是职工工资
■推动党政将建立工资协商制度纳入考核目标
■开展攻坚活动,发起声势浩大的“要约行动”
10月1日
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副部长陈杰平——
工资集体协商是企业工资决定的基本形式
■工资集体协商的发展水平直接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成熟度
■劳动关系双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才是企业自主分配工资的正确方式
■在我国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要有制度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