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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10月11日 星期一

不必然导致司法不公 但易引起公众疑虑

上海法院实施法官律师夫妇“一方退出”制度

《工人日报》(2010年10月11日 006版)

本报讯 社会普遍关注的“法官配偶为律师”现象在上海终结,日前该市实行的法官配偶为律师“一方退出”工作完成,94个配偶为律师的法官家庭已全部实现了一方退出。

上海高院党组经过深入调研认为,法官配偶担任律师,不必然导致司法不公正,但容易引起社会公众对公正司法的合理怀疑。法官配偶为律师的实行一方退出,既符合中央关于干部职务回避和干部配偶从业行为规定的精神,也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廉洁的关切。为此,从2009年年初开始,上海开始实行法官配偶为律师的一方逐步退出的工作机制。

据介绍,上海法院干警配偶从事律师工作的有143人,其中在审判、执行部门担任领导或法官职务,需要一方退出的有94人。在退出机制实施一年多时间里,各法院按照上海高院党组要求,刚性规定,柔性操作,领导带头,逐步退出,多途径、多岗位妥善安排。各法院党组领导分别与审执岗位上配偶为律师的法官逐一谈话,干部人事部门主动协调、接洽,对退出的法官,根据其特长和本人意愿作出妥善安排,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

由于思想重视,方法稳妥,上海法院“一方退出”工作进展平稳。到今年9月中旬,配偶为律师、担任审执部门领导的94名工作人员悉数实现一方退出。与此同时,各法院严把进人关,在招录或调入工作人员时,都明确告知“一方退出”机制的刚性规定,防止边退边进现象的发生。

(卫建萍 刘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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