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大学生享社会医疗保险
《工人日报》(2010年10月02日 002版)
本报讯(实习生张烁 记者叶小钟)记者近日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珠海市10所高校近10万大学生,将全部纳入该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按未成年人医保缴费标准缴费,即普通生每人每年缴纳85元,政府财政补助每人85元,住院、门诊特定病种、普通门诊皆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据了解,凡珠海市内的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参加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据悉,缴费标准较之其他社会医疗保险要低一些。另外,低保及重残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市、区财政负担。
在纳入未成年人医保后,学生住院、门诊特定病种、普通门诊皆享受医疗报销。住院无起付线,5000元内三甲医院住院费用报销60%,三甲以下医院报销70%;住院费用5000~20万元报销比例60%~90%;门诊病种年度支付上限最高为5万元,报销比例为60%;普通门诊无封顶,报销比例为70%。此外,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医疗费用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与定点医院直接进行结算,个人无需垫付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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