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立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保护互动机制
《工人日报》(2010年09月27日 007版)
据新华社电 (记者郑良)侵犯知识产权者,在厦门将难逃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双重处罚。厦门市在全国率先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良性互动机制,相关部门将互通信息,相互协调,让侵权人难逃法律惩罚。
据悉,这个互动机制由厦门市中院牵头,成员包括厦门海关、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版权局和市文化市场稽查队。
在这个机制中,信息沟通被摆在首位。该市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的收结情况以及法院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市中级法院将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通报。反之,行政部门掌握的有关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的制度和对策、知识产权执法案件情况统计等信息,也将及时反馈到市中级法院。
其次是工作业务交流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除了依法制止和处罚侵权违法行为,还要积极为权利人寻求司法救济提供应有的帮助,双管齐下,增加侵权人违法成本。
同时,为了提高权利人主动参与诉讼、维护自身权利的积极性,法院对行政机关已经作出处罚裁决的民事案件,将在受理条件、提供担保等方面,依法适度从宽,减少权利人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
比如盗版商生产销售100万张盗版光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权利人还可向法院起诉索赔。如果权利人发现盗版商有价值50万元的房产可申请财产保全,拿着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法院,法院将在受理条件、提供担保等方面依法适度从宽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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