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法院重视化解社会矛盾
《工人日报》(2010年09月26日 002版)
本报讯 河南省孟津县法院把社会矛盾化解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提高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提高审判人员和当事人沟通的能力,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减少对抗、构建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为社会和谐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2010年上半年受理民商事纠纷882件,审结746件,其中调解结案607件,调解结案率为81%,其中巡回办案261起,巡回办案率达35%,比去年提高5个百分点。
该院会盟法庭选择同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1起赡养案件和2起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就地办案,经过开庭审理,赡养案件被告当即表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不仅及时有效解决了纠纷,而且使广大人民群众受到了直观生动的法制教育。(王素芳 许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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