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余项县级管理权归镇街管理
佛山顺德镇街成广东“最有权”的镇街
《工人日报》(2010年09月13日 001版)
本报讯(实习生张烁 记者叶小钟)为强化区级统筹协调区域发展能力,提高区域竞争力,达到多方共赢的效果,广东佛山顺德近日决定把3197项行政管理权下放到10个镇街。据悉,这意味着镇街正式获得了县级管理权限,被称为广东“最有权”的镇街。
此次区、镇(街)行政管理权划分是按照“宏观决策权上移、微观管理权下移”的原则,经对区相关19个部门的职权进行梳理后,镇(街)行政管理权包括领取“房产证”、个体户设立登记在内的3197项,比机构改革前的镇街行使权限多了1636项。
经调整,对于需区统筹协调管理的重要管理事项,仍由区管理;对于放在基层方便市民办事的服务性事务以及在基层更利于监督管理的事项,则由镇街管理。实际上,区级主要负责该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宏观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探索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统筹重点区域、事项和项目发展,加强与完善对镇(街)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提高其综合实力和竞争力;镇级主要负责经济社会发展的微观管理和服务,重点强化面向社区、企业和群众的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据了解,该区属部门将通过委托行使、直接移交、调整内部管理权限、主体前置等4种方式向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移交事权,预计在2个月内完成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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