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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9月06日 星期一

当事人不“进城” 法官不“下乡”

北京法院“视频审案”

《工人日报》(2010年09月06日 005版)

本报讯 (记者张伟杰)通过一块屏幕,距离60公里之遥的法官和案件当事人“聚在”了一起,参与一个上诉案件的审理。当事人不仅不用花一分钱车费,也省去了舟车劳顿之苦。这是8月31日记者在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发布庭现场看到的情形。据悉,从9月1日起,北京市将在该市的怀柔、密云、延庆等远郊区县全面试行民商事案件“远程视频庭审”工作。

“远程视频庭审”,就是审判人员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分别在异地审判法庭或远程审理点,通过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建立的声音、视频图像传输通道和终端设备等,同时同步完成接待当事人、开庭审理或开庭宣判等审理活动。

“远程视频庭审”异地审案,法官和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视频法庭,案件审理过程、证据演示及文书打印与一般的审理程序、法律效力相同,当事人的所有诉讼权利受到完整的保护。审判人员的审判、调解、释法释明、判后答疑等工作与一般审判方式要求相同,进行庭审活动也要符合程序法开庭规则的规定及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住所地在已经建立远程庭审系统的法院范围内,可在一审案件申请立案或二审案件提起上诉时,申请采取远程庭审的方式进行审理。公开开庭的案件,公众既可以在法庭内旁听,也可以在远程视频审理点旁听。

今年6至7月份,北京市在位于市中心的二中院和距离市区约60公里的怀柔法院进行了“远程视频庭审”初期试点运行。在已审理的8起民事上诉案件中,参加庭审的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及证人合计32名。如果案件在中级法院审理,每名当事人将至少增加4小时的在途时间,通过“远程庭审”,合计节约了当事人128小时的时间消耗。

8月31日,通过视频远程审理的案件是怀柔区杨凤义与北京飞达基业商贸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上诉案件。

杨凤义深有感触地说:“视频法庭极大方便了百姓,如果坐公交车到二中院开庭,一来一回得半天的时间,现在到怀柔法院开庭,直接走着过来就行了,这是法院为老百姓做的一件好事。”主审法官李蔚林也表示:“远程视频法庭实现了异地审案,法官不需要驱车百余里,奔波各地调查、取证、就审,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北京市高院此次确定的试行范围包括:市一中院及其辖区内两个远郊基层法院,即门头沟法院、延庆法院;市二中院及其辖区内三个远郊基层法院,即怀柔法院、平谷区法院和密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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