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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9月02日 星期一

发改委开学首日严查教育乱收费

严禁以加强校园安全为名乱收费

《工人日报》(2010年09月02日 003版)

本报北京9月1日电(记者车辉)今天是开学第一天,新学期开学伊始,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各级各类学校(民办学校除外)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政策的落实情况;经清理整顿转回公办学校仍按民办学校标准高收费的行为;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除住宿费政策落实情况;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变相收取借读费的行为;免除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落实情况;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在“三限”外以借读生、民办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行为;公办幼儿园(所)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严禁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为名收取安全管理费等费用政策的落实情况;高等学校扩大范围收取研究生学费,以热门专业等名义提高标准收费,继续收取各类证卡工本费(初次办理)、押金、保证金的行为;高等学校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示范性软件学院、研究生收费体制改革等名义乱收费的行为;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向学校违规收取费用的行为;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标准、违规下放教育收费审批权限等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教育乱收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法性质恶劣、弄虚作假、刁难对抗检查、屡查屡犯的典型案件,除在经济上给予从重处罚外,还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对举报较多的学校要纳入重点检查范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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