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委高度重视 工会组织全力推进
鞍山112个乡镇街道全部配备专职工会主席
本报沈阳9月1日电 (记者顾威)辽宁省鞍山市112个乡镇街道全部按党政副职配备专职工会主席,并进同级党委班子。工会领导班子“有职有权”,极大地推动了工会各项工作的开展。记者今日从辽宁省总工会了解到,鞍山市加强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建设的这一举措,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据介绍,过去鞍山市乡镇街道工会主席多是由党委副书记兼,由于领导身兼数职任,工会工作常常摆不上日程,一些乡镇街道工会几乎是“形同虚设”。但是,日益复杂的劳动关系却要求必须加强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建设。
2008年5月,鞍山市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配同级工会领导班子。县(市)区总工会主席按同级党委常委配备;乡镇、街道要配备专职工会主席;设立党委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会主席要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并进同级党委领导班子。
鞍山市总工会借此“东风”,及时开展了“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创优年”活动,在“乡镇街道工会创优标准”中明确规定:工会领导班子健全,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主席享受同级党政副职待遇。
随着“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各级党委对乡镇街道按同级副职配备专职工会主席工作越来越重视,截至目前,全市112个乡镇街道全部按党政副职配齐了专职工会主席。
乡镇街道配上了“有职有权”的工会主席,工会工作出现可喜变化。站前街道辖区内非公企业建会率和职工入会率均达到100%,同时签订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女工劳动保护专项合同;立山区双山街道工会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率先在全区建立困难职工帮扶站和100平方米的“职工书屋”,50多平方米的技能培训室,开通了帮扶救助热线电话,实现了服务帮扶一体化;千山区宁远镇总工会积极加强自身建设,确立了“三级维权体系”,镇、村、企分别设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专门的接待员,实现了村与企互通、企与企互助、镇村企相接的三级维权网络。
建会、维权、送温暖、组织职工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等,乡镇街道工会工作日益丰富多彩,上级工会部署的工作也是一呼百应。鞍山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张殿纯说,鞍山乡镇街道工会工作之所以出现如此喜人局面,关键是解决了领导班子配备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