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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8月31日 星期一

一为圈钱,二为套牢客户,三为制造热销假象

长春开发商仍在收取“诚意金”

《工人日报》(2010年08月31日 004版)

本报讯 (记者彭冰 通讯员崔雷)尽管国家明文禁止,但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证”前向购房者收取“诚意金”的现象仍屡见不鲜,手段也在“花样翻新”。

“二期最后6栋已开工建设,现在交诚意金,总房款优惠1万元”;

“二期预计9月10日开盘,目前正在排号,交诚意金2万元,开盘优惠3000元”;

“先交2万元,即可获得一个诚意金号码,开盘时据此优先摇号选房”……

连日来,记者在长春市暗访部分即将推出的新品楼盘时,接到不少这样的“优惠通知”。

然而,今年4月,住建部便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禁令当前,开发商何以置若罔闻?长春购房网总编辑王勇一针见血地指出,开发商冒险的目的,一为圈钱;二为套牢客户,推涨房价;三为制造楼盘热销场面。

长春市民孙先生的购房经历,对此是个典型注解。数月前,孙先生在某楼盘交了2万元诚意金,近日开盘时,他才恍然发现,明明只有840余套房源,登记的顾客却达1800多位,即使交了诚意金,很多人也根本买不到房。

尽管部分购房者在吃亏上当后,已看清开发商的“险恶用心”,但大多数人仍然“被套其中”难以自拔:“开发商都收诚意金,你不交,岂不是更排不上号、买不到房?岂不是连可能会有的一点优惠,都捞不着?”

调查中,记者发现,为规避“顶风作案”的风险,有些开发商还采用了更为隐蔽的收费手段:既不提收费名目,也不自己出面收费,而是与各大银行“合作”,让购房者不明就里,乖乖入彀——

“您先在我们指定的银行存入2万元,开盘时不但可以享受优先选房的权利,还可以冲抵3万元购房款”;

“在任意银行办理一张为期3个月的2万元定期存款,凭存款凭证在开盘时按时签约,即可享受额外的9.9折优惠”……

银行为何甘愿充当开发商的幕后推手?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一般诚意金的存款时间不会少于3个月,一些中小银行在放出大量信贷后,也希望借此机会吸收存款,“当然,吸储只是第一步,接下来,银行就会继续跟进,展开服务,把潜在的购房客户变为存款客户和理财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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