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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8月28日 星期一

各界支招破解“加班难加薪”困局——

【“谁给我加班费?”追踪】“要罚到老板积极主动地给!”

《工人日报》(2010年08月28日 001版)

本报南宁8月27日电 (记者庞慧敏)今天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周可达致电本报,为破解当前普遍存在的“加班难加薪”现象支招。他认为,首要的一招,应加大违法用工成本,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管力量。

“要罚到老板积极主动地给!”周可达认为,当一种违法用工行为成为常态时,肯定与监管处罚力度薄弱有关。虽然如今已经有了相关的劳动监察管理条例,但在现实生活中却缺少可操作性。“现在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实行计件工资,职工大部分收入来自加班所得,企业若严格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数额肯定远高于处罚标准。”周可达说,处罚额度低至以百元计,难以对违法用工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同时,由于人手有限,仅依靠劳动监察部门执法人员难以监管到位。“但是,我们也不能指望通过职工举报来应对这一现象。毕竟,一些小企业总共才四五名职工,谁加班老板心里都清清楚楚,职工一举报,难免有被除名的风险。”周可达说。

他还建议,从长远的解决途径看,加快在中小企业、外资企业中组建工会十分必要。当企业拒绝支付加班费时,可由工会出面协商,“这也是当前在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成规模的企业里较少发生拒付加班费现象的主要原因。”

广西东亚糖业集团的3700名职工,对此深有体会。过去,该企业发放的加班费都是企业自定基数,与应发数额有一定的距离。企业工会在咨询了劳动部门后,联合上级工会多次与企业协商,最终使企业补发了1000多万元的加班费。去年,当职工们陆续拿到这笔迟来的加班费时,一些职工对只有几名工作人员的企业工会刮目相看,感叹“想不到工会还能帮职工讨要加班费”。

广西崇左市总工会法工部部长农彩珍告诉记者,通过此事,进一步看到了工会的努力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融洽劳资双方关系起到的重要作用。

在采访中,一些法律界人士也谈到,在不付加班费成为一些中小企业常态的当下,职工法律意识的薄弱也在很大程度助长了老板不愿付加班费的心理。“工作做了就做了,多做一小时能值多少钱?”许多人对此心里没个谱,也没意识到这与违法用工能扯上关系。而很多企业在尽力追逐财富时并没有意识到,职工的积极性也是一笔无形的财富。

在上汽通用五菱,依法足额支付加班费已成为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该企业工会认为,为职工发放加班费,能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体现公司对职工的关怀,激励职工更好地立足岗位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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