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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8月23日 星期一

两“玉石大盗”盗窃330斤玉石原料被批捕

检察官提醒,在盗窃犯罪中有三成是“偷熟”

张胜利 魏春霞 李鹏飞
《工人日报》(2010年08月23日 007版)

股市、楼市的扑朔迷离,让投资者摸不着头脑。而随着翡翠等玉石的价格上涨,不少投资者转而将目光瞄准了玉石类收藏品,许多玉石商人开始大量囤积石料这种“硬通货”,然而不曾想,玉石商人囤积的“硬通货”,往往也会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最爱”。

几名家住河南新密市的无业人员,发现本地一名玉石商人囤积的“硬通货”后,就把目光盯在了其存放玉石原料的房间。随后,他们乘玉石商人家中无人之际,将玉石商人收藏囤积的330斤价值16500元密玉原料盗走。因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盗窃罪,2010年8月18日,犯罪嫌疑人王瑞峰、邢新伟被新密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

河南玉,又称密玉,石英岩类。因产于河南密县(现在的新密市)而得名。

几十年来﹐密玉多用于生产小型玉器和首饰﹐尤其是绿色密玉生产的饰物或艺术品﹐深受中外人士喜爱。但随着翡翠等玉石的价格上涨,密玉也吸引了不少投资者、收藏者的目光。目前,市场上质材最好的密玉一公斤已卖到1000多元,因此一些家住新密的玉石商人开始大量囤积收藏玉石原料这种“硬通货”,新密市牛店镇的李某就是其中的一位。

但令李某想不到的是,自己囤积收藏的“硬通货”,却会被一些不法分子“瞄上”。

现年35岁的犯罪嫌疑人王瑞峰系新密市牛店镇无业人员,他看到目前国内大家对玉石类藏品及投资品都比较关注,而同时发现本地的李某又比较喜欢收藏密玉及密玉原料时,便起了盗窃的邪念。

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经审查查明,2010年5月初的一天晚上,犯罪嫌疑人王瑞峰伙同邢新伟,携带手电筒、尼龙丝袋、平口螺丝刀、撬杠等作案工具窜至新密市牛店镇李某家,将受害人李某存放在家中的玉石盗走两块,重30斤左右,经有关部门估价,被盗的30斤玉石价值1500元人民币。

初次作案得手,给两人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2010年5月12日晚上9时许,王瑞峰伙同邢新伟等人又窜至李某家,将李某存放在家中的玉石盗走十七八块,约重300斤左右,经有关部门估价,被盗的300斤玉石价值15000元。

2010年7月2日,因涉嫌盗窃罪,王瑞峰、邢新伟先后被新密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结伙作案延长拘留时间从2010年7月6日至2010年8月1日。

新密市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王瑞峰、邢新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264条,涉嫌构成盗窃罪。犯罪嫌疑人王瑞峰、邢新伟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且系主犯。王瑞峰、邢新伟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适宜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有逮捕必要。据此,依法对王瑞峰、邢新伟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松坡介绍说,目前因系熟人、朋友上门做客实施盗窃案呈增多的趋势,该院最近连续办理多起这类案件。据统计,在盗窃犯罪中,36.6%的被害人是被自己的熟人盗窃的,33%的被害人对自己的被害负有一定程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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