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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8月23日 星期一

合肥:

物业新规讨论稿 收费标准到“角分”

■本报记者 陈华
《工人日报》(2010年08月23日 004版)

合肥市太湖路上的同城花园小区的业主们入住还未满一年,小区居民最近突然发现,地下车库这几天正在进行突击式封闭装修。物业管理方透露,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在经过修整后,停车费很有可能不低于每月200元。而与同城花园小区仅仅一街之隔且小区规模类似的春晖·田逸苑小区,其小区地下停车费已经先行收取数年,标准为100元/月。

对于同城花园小区的物管公司来说,他们认为每月200元的地下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制定得有理有据,因为,在正处于讨论稿状态的合肥市物业新规中,所列的有关《合肥市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中,小区地下停车费的收费标准正是200元/月。

8月10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在内部的一次会议上公布了《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讨论稿。据了解,这份被内部人士认为旨在让物业收费“交得明白用得放心”的物业新规,对现行的多项物业收费标准进行细化。

在当地媒体将这份还处于讨论状态的《办法》公之于众之后,很多业主对《办法》在将收费标准明确了之后,未能将物管公司的服务内容与服务质量以及监管制约措施等进行十分明确的界定表示质疑。

收费细化到“分”,停车费标准普涨

据了解,新的《办法》将全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划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根据服务等级的不同,收取阶梯式的物业费。同时,新的《办法》还将物业收费的标准细化到“分”。

如,物业服务达到甲级的住宅小区,基准收费标准为多层每月0.7元,小高层(高层)为1.3元;最高收费标准为多层每月0.84元,小高层(高层)为1.56元。

由于新《办法》将物业收费标准分为“基准收费”和“最高收费”两个标准。有细心的业主从中比较发现,对于小高层物业收费,丙级服务的“最高收费”是1.32元/㎡,而甲级服务的“基准收费”是1.30元/㎡。“这就是说,如果物业公司仅提供丙级服务标准,其物业收费甚至有比甲级服务标准还多收0.02元/㎡的可能,这会不会被人钻空子呢?”

同样,对于小区的停车费收费标准,新的《办法》也进行了调整。小型车的地面车位租金拟为每月60元,中型车80元。地下车位的泊车标准为:小型车每月200元,已售产权或者使用权的为50元。一些业主对此非常不理解:原本30元一个月的地上停车费怎么突然涨到60元呢?

合肥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处长马万里对此解释道,调高地上停车位的价格,是为了“通过价格杠杆解决停车难的问题,想把车子引到地下停放”。有业主质疑,地下停车费每月200元的标准也高于很多小区现行的收费标准。对此,马万里表示,“这不是一口价,只是一个指导价”,具体费用还是需要通过市场杠杆来调节。

业主更看重的是物业服务的细化

就在业主们对新的《办法》议论纷纷的同时,同城花园小区物管公司又开始催缴新一轮的物业费。在该小区的业主QQ群上,很多业主表示,如果物管公司不能改进他们的服务,业主将拒绝缴纳下年度的物业费。

据小区住户王女士反映,同城花园小区在管理上有很多让她不能满意的地方。在她搬进小区居住不到一年的时间,小区已经发生过数起恶性案件。并且,楼宇内的过道天花板、电梯、楼梯电灯等公共设施损毁非常严重,业主曾向物管公司反映多次也没有效果。

据了解,新的《办法》对物业服务分为四个等级的同时,也对物业的服务标准进行了一些具体的细分。比如,在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方面,甲级服务要求急修半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乙级则可推迟到一个小时,丙级则可延长到两个小时。

在业主们看来,这些细分固然必要,不过由于物业管理牵涉的内容非常多,出台一个能涵盖多项内容的事无巨细的“服务细则”可能比《办法》更加重要。

“我们对物业公司收取物管费用其实并没有意见,真正有意见的是服务。交了钱又不见服务质量的改善,对于这样的物业公司,我们当然不想再交下年度的物业费。”王女士忿忿地说。

据了解,合肥目前有物业公司500多家,住宅小区则有1000多家。物业公司总体呈现规模小、水平低的现状。业主与物业公司矛盾较大,管理较难,造成这一现状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目前物业公司的管理机制没有理顺。目前,合肥市房产局物业处3个人要管理物业公司500多家,管理上很多细节无从顾及。

8月18日,记者看到,业主多次反映的同城花园小区楼道天花板破损问题仍然没有解决。采访时,很多业主表示,如果不能对物管公司的服务有个非常刚性的制约措施,“不完善服务——不缴纳物业费——更加不完善服务”这样的恶性怪圈一定难以避免。

(本报合肥8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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