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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8月18日 星期一

【新闻观察】对“五证不全”楼盘的四点追问

□惠铭生
《工人日报》(2010年08月18日 003版)

位于沈阳市黄金地段的“亚洲城”房产开发项目,土地证、预售许可证等“五证”全无,10余座大楼居然拔地而起,销售金额达上亿元——据8月16日《山东商报》,这个项目违法运行长达1年多,多个政府职能部门都没有作出处理,有的部门以罚代管。

在现在的城市,尤其是大城市黄金地段,别说私建一栋楼很难,即使有人在自家屋前搭建个小小简易房,恐怕也会有人举报,问问怎么回事。“五证不全”的沈阳“亚洲城”房产项目涉及10多座大楼,占地面积近18万平方米,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却没人管,对此笔者想提出几个疑问。

一问开发商胆气何来?要知道,照常规,开发商违章开发楼盘,要面对国土、建设、城管等诸多权力部门,开发商即使有胆建设,也无力与这些部门抗衡。“亚洲城”在“五证全无”的情况下能够开建并且公然出售,恐怕少不了权力部门的默许。

二问职能部门职责何在?报道中称,房产开发涉及规划和国土资源、建委、房产局等多个部门。但记者此采访这些部门时,却都被告知“办理证件我们负责,但违法建设或销售我们没有执法权,执法权在行政执法局”。相关部门的职权不敌开发商的胆气,到底是管不了,还是不想管、不敢管?这并不是相关职能部门凭借一句轻飘飘的“没有执法权”能推卸责任的。

三问违章住宅楼房为何能公然出售?照一般常识,违章建筑是无法取得竣工验收,无法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办理合法房产证的。“五证不全”的楼盘能公然出售,开发商一定会对买房者许下若干承诺,这承诺的背后有没有猫腻?

四问违章建筑的“归宿”何处?按照我国《城市规划法》规定,违反规划的建筑工程其命运一般有三个:一是责令停止;二是限期拆除;三是没收违法建筑物。而这些已经建成且出售了的10多座大楼当然不存在停建的事,但它能拆除吗?悬。能没收吗?悬。接下来,它很可能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补办手续,由违法变成合法,由五证不全到五证齐全。

沈阳“亚洲城”已经“生米煮成熟饭”,如果有关部门最终使这些违章建筑“合法化”了,那么,相关部门有了交待,开发商和购房者也满意了,而被损害的则是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威信。

从未批先建、无证销售,到违规提高容积率,“亚洲城”项目几乎是一路绿灯。监管者何在?无论如何,及早对其启动问责程序是必须的,否则就无法给公众一个交待,类似的荒唐事就免不了还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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