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观察】如厕限时,尊严何处安放?
继上月初东莞大朗一工厂曝出如厕令后,8月11日,东莞黄江友邦塑胶五金电器制品厂又曝出限定员工上厕所时间的丑闻。据员工反映,该公司规定员工每月上厕所不得超过400分钟,超时则将扣罚工资。不少员工因此长期憋尿,憋得膀胱疼痛。在媒体的介入下,这条明显违背劳动法的规定暂时得以取消。
俗话说,人有三急,上厕所更是急中之急。吃喝拉撒是人的基本生理需求,相信许多人都有过因为内急提着裤子满街找厕所的尴尬经历。上班时间内急本十分正常。然而,现在老板连方便的权利都不留给员工,荒唐地规定员工每月上厕所不得超过400分钟,平均每天只有10余分钟如厕时间,超时如厕将扣罚工资。员工辛辛苦苦为老板工作,如厕还要挨罚!大热天的,看了这样的新闻,让人心寒。
要员工不吃不喝,不现实也不人道;活人不能让尿憋死,硬憋着也不是办法;如果如厕超时就只有接受罚款的命了,员工那么一点工资哪经得起这般折腾?由于雇佣双方权利、地位不对称,为了保住饭碗,面对荒唐的如厕限时的霸王条款,员工对荒唐的如厕令除了忍气吞声,又能如何呢?
限时如厕既有违常理,也不人道。对于有特殊生理原因的女性来说,更是难以忍受。据厂方称,制定如厕令纯属无奈,“现在工厂的年轻人都爱玩手机,常常躲到厕所里玩,除了限制上厕所时间外,我们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厕所毕竟不是宾馆、咖啡厅。想必,在一个和谐的企业里,没人愿意赖在厕所里偷懒。
在商言商,厂方追求工作效率与经济利润本无可厚非。但是要让员工为自己创造最大限度利润,首先就要尊重员工,让员工有一份好心情。人若内急无法解决,除了坐立不安,心里不痛快之外,能集中精力工作吗?
俗话说,留人要留心。企业要真正让员工工作勤奋,就要拿出自己的诚意,摆出让员工心甘情愿努力工作的理由。人们常说,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如果企业不能给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与起码的人身自由权利,员工怎会有归属感呢?因此,企业要想真正有所发展,就应该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强化企业内部亲和力,努力创造一种人性化的工作气氛,让员工对自己的工作环境感到满意。
限时如厕,剥夺员工的基本生理需要;以罚款狠招对付员工,不仅有违人性化精神,更是对员工合法权益的粗暴践踏。要知道,企业根本没有资格因为如厕超时对员工罚款。尽管在媒体的介入下,这条明显违背劳动法的规定暂时被取消。但是,工厂事后是否恢复如厕限时令,仍然是个未知数。笔者在此奉劝这样的霸道老板一句,如果不彻底推翻如厕限时令,不学会尊重员工权利,不仅员工强烈反对,有关部门与社会舆论也不会坐视不管。如果员工们真的憋不住,集体走人了,老板岂不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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