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路上】“世人所难得者唯趣”
明朝文人袁宏道说:“世人所难得者唯趣。趣如山上之色、水中之花、花中之光、女中之态,虽善说者不能下一语,唯会心者知之。”比他晚出生29年的另一位性灵文学代表人物张岱说得更有趣:“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
董辉一定是袁宏道心目中那种识“趣”的人,他也应是张岱所谓“有癖”的人。一个懂得花语,会和树木花草交流的人,一个总是能够在工作中找到各种乐趣的人,当然是一个有趣而“深情”的人。也难怪三亚市民评价董辉养护的绿地“简直就是艺术家的杰作”。
趣味,以前可不是什么好词儿。它一旦和“小资产阶级”等词汇联系在一起,就更加“罪莫大焉”。好在时过境迁,现在人们不再对趣味避之唯恐不及。尤其在当下这样一个多元化的商品社会里,趣味的价值似乎愈发凸现出来。一个有趣的人,我想他大抵不会过于浮躁,也不会抱怨社会、苛求别人,因为他总是对生活心存感激,总是善于在生活中发现美好与乐趣。趣味就像是生活中的润滑剂,有趣的人多了,这个社会就会慢慢变得有趣。
有关趣味对于人生和社会的重要性,已故作家王小波说过很有见地的话:“看过但丁《神曲》的人就会知道,对人来说,刀山剑树火海油锅都不算严酷,最严酷的是寒冰地狱,把人冻在那里一动也不能动。假如一个社会的宗旨就是反对有趣,那它比寒冷地狱又有不如。”
可能会有许多人不同意王小波的观点,“有趣”对于一个社会真有那么重要吗?但我理解王小波,一个从严酷而无趣的时代走过来的人,当然会对“有趣”如此神往。人生需要趣味,似乎不需要理由,但在改革开放前,谁敢时刻把趣味挂在嘴边?尊重常识,有时候就是这样知易行难。
或曰,趣味有高级趣味和低级趣味之分,难道所有的趣味都是好的,都值得提倡吗?当然不是,但我们这里所讨论的趣味,大抵源自一种精神上的愉悦,和物质享受应无多大关联。譬如说,一个人爱吃肉喝酒,也会给他带来快乐,但这种口腹之欲应该不属于趣味的范畴。此外,古人所谓“玩物丧志”这种事也是有的,但对于广大的普通人群来说,“玩物”既不易,因“玩物”而“丧志”似乎更是难上加难。
因此,窃以为,活在当下,似乎不必太担心趣味会消磨我们的意志。能在生活中经常体会到趣味的人,多半是个让人羡慕的人,能像董辉那样时时刻刻在工作中找到乐趣的人,那就更是一个值得尊重的人。有趣的人和有趣的事,在我们这个浮躁而喧嚣着的社会里,不是太多太泛滥了,而恰恰是太少太珍贵了。
董辉不过是一个并不起眼的绿化养护工,可见,有趣这事,和工种没有太大关系,和文化程度也没有多大关联。“世人所难得者唯趣”,但有“趣”并非高不可攀,对于许多人来说,这世上并不是缺少趣味,而只是缺少发现趣味的眼睛而已(董辉事迹详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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