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直说】淘汰落后产能谨防三种倾向
□瞿玉杰
《工人日报》(2010年08月10日 003版)
工信部8月5日对2010年炼铁、水泥、玻璃、造纸等18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予以公告,共涉及2087家企业。工信部督促有关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这些落后产能在9月底前关停。(见8月9日《中国证券报》)
淘汰落后产能不仅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大举措,而且是加快节能减排、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实现工业由大变强的必然要求。笔者以为,当前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尤需防止三种倾向。
一要防止落后产能“胜利大逃亡”,即要防止落后产能向经济发展落后的中西部农村、偏远山区等地区转移。这样的转移,一方面可以使这些企业尤其是其中的民营企业减少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也迎合了一些落后地区强烈的“发展冲动”。
二要防止落后产能“生意不好换柜台”,即要防止落后产能企业通过资产重组等形式挂靠或被“收编”进达标企业、或者通过“弱弱联合”组建企业集团,从而达到逃避检查和监督、避免被淘汰的目的。
三要防止一边淘汰落后产能、一边上马落后产能。据相关报道,就在国家频频出台政策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一些地方的落后产能却死灰复燃。这与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不无关系,但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政府的投资管理体系不健全,尤其是很多工业项目的审批权下放到地方后,相应的监管措施却没有跟上,从而导致一些落后产能项目轻松通过审批关口。
但愿工信部广开监督之门、高举问责之剑,确保此次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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