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铁路公安处专项治理规范民警驾车行为
《工人日报》(2010年08月09日 006版)
本报讯 (甘洋和 钟杨清)为确保“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 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规范民警驾驶警车行为,近日起,厦门铁路公安处开展了加强涉案车辆专项治理活动。
活动开展以来,他们通过建立两个制度,规范日常管理,相继出台《厦门公安处警务车辆管理使用办法》和《涉案车辆管理办法》,为规范全处警车和涉案车辆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该处在内部推行“准驾”制度,对具有驾驶资格的在编民警由公安处统一考核,发给佩有本人照片,统一编排序号的《警用车辆准驾证》,驾驶员由分管处领导或所队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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