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第三方制衡法院执行权
河南法院全面推行司法拍卖市场化
本报讯(通讯员余嘉熙 记者肖树臣)5万块钱,在一次普通的拍卖上,也许只能买到一辆奥拓汽车。但如果放在司法拍卖场上,没准能买到一辆价值50万元的奥迪汽车。
“只要法官和拍卖行愿意,操作这样的‘非等价’交易在司法拍卖中并非什么难事。”一些参与过司法拍卖的拍卖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此“划算”的涉讼资产基本上都是 “关上门拍卖”,一般人根本无法参与。
为了杜绝此类贱卖诉讼资产牟取暴利的事情发生,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全面启动司法拍卖改革,将司法拍卖活动统一进入到第三方交易平台——由政府指定的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对所有拍卖行全面开放,并在拍卖前通过摇号随机产生拍卖机构,全程录音录像,真正实现司法拍卖市场化。
“在法院与拍卖机构之间引入第三方规范平台,等于在‘法槌’和“拍卖槌”之间设立了一条隔离带,从制度上切断法官与拍卖机构之间的利益关联,从制度设置上大大减少了司法人员借司法拍卖腐败的可能。”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介绍说。这就从源头上切断了拍卖公司和法官之间的利益输送链,防止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在司法拍卖中受损。
按照河南高院出台的《进一步规范司法拍卖工作的意见》,河南省法院系统司法拍卖将统一把拍卖委托权上提至中院,将原由法院和拍卖机构从事的主要工作交由产权交易中心完成,由交易中心统一掌握竞买人信息,统一发布拍卖信息、查询竞买保证金账户、提供电子竞价系统、代法院办理收取保证金手续等,以减少泄密环节和风险,同时对拍卖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进行监控,有利于责任追查,避免利益团体进行串通“围标”、“ 串标”等暗箱操作。
改革后,凡依法成立注册地在河南的拍卖机构,且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全部纳入全省法院委托拍卖机构统一名册。保留价在50万元以上的大宗拍卖,必须公开摇号随机在名册中选定;50万元以下的,公开摇号或抽签随机在名册中选定。此外,新规定还从强化公开入手:一是入册拍卖机构名单公开,入册拍卖机构名单要通过省内多家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二是拍卖机构选择全面公开。
张立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河南法院系统一定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来推行司法拍卖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斩断司法拍卖中的利益链条,让司法拍卖不成为产生腐败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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