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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8月02日 星期一

青海8州全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截至目前,全省有3391家企业建立了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职工22.47万人

《工人日报》(2010年08月02日 002版)

本报西宁8月1日电(记者蒙景辉 通讯员马常德)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记者今日从青海省总工会获悉,目前,青海全省8个州(地、市)已全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72%以上的县(市、区)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已达183名。

青海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是2002年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省企业联合会联合建立的。此后,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结合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相关办法和措施,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大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推动企业发展与保障职工权益的双赢。为发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示范、引领和表率作用,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还先后两次隆重表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命名54家企业为“青海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另有3家企业还获得了“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

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共同努力下,青海省强力推进以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彩虹计划”,坚持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努力扩大集体合同的覆盖面,着力提高集体合同的履约率。截至6月底,全省有3391家企业建立了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职工22.47万人;有666家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职工5.76万人。

与此同时,青海省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积极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专项行动,重点解决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依法参保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009年以来,全省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万多户,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违规案件169件,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争议案件587件,结案率达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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