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发生一起可燃气体泄漏爆炸事故
已造成10人死亡,另有120人住院治疗,系施工挖断管道导致丙烯泄漏所致
《工人日报》(2010年07月29日 001版)

7月28日,消防队员正在事故现场灭火。新华社发 (张苏杰 摄)
综合新华社7月28日电 28日上午10时15分,在南京市栖霞区已停产的原南京第四塑料厂厂区,发生可燃气体管道泄漏爆炸,并引发大火。
记者从南京市28日20时15分召开的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京“7·28”可燃气体泄漏爆燃事故死亡人数已升至10人,另有120人住院治疗,其中14人伤势危重。截至28日18时,爆燃明火已被控制。
据介绍,目前主要有4家医院在承担伤员救治工作,分别是鼓楼医院、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迈皋桥医院和武警医院。这些伤者主要有颅脑外伤,多发性骨折、严重烧伤等,均系由爆炸和燃烧引起。
据事故现场指挥部介绍,事发现场进行土地平整作业的施工单位是扬州洪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管道泄漏的直接原因是由现场的挖掘机挖到管道造成的。有可能有参与现场维护、救援的人员遇难。
南京市安监局副局长刘照华介绍说,据初步调查判断,事发的管道是直径为159毫米的丙烯管道。在9时56分许管道出现了小规模的泄漏,在10时10分许出现了大规模的泄漏,在10时11分发生了爆炸。
南京市栖霞区宣传部部长朱劲松介绍说,事发后截止到17时,已经组成了38个小组,对附近的22个小区的2300多户居民进行了走访,将不能继续居住在原房屋的居民安排在附近的宾馆进行过渡,对于受损的情况进行详细核查,安排善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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