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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7月27日 星期一

海南农垦3万无岗职工再就业

《工人日报》(2010年07月27日 007版)

本报海口7月26日电 (记者赖志凯)“经与原土地承包户协商,我得到12.2亩土地、500株芒果树,现在终于有活儿干了!”今天,在一片翠绿的果树边,海南农垦乐光农场胶厂无岗职工肖瑞芬兴奋地对记者说。

海南农垦实施的“以土地换岗位”就业政策,让肖瑞芬实现了再就业。按同样办法,乐光农场共有198名无岗职工与肖瑞芬一样,实现了再就业;而海南农垦该项政策,正在49个农场全面展开,涉及职工3万多人。

从去年底开始,乐光农场通过2次清理,收回各类用地共2000多亩。根据规定,农场对以土地换就业对象进行界定,这些人员必须是户籍在农场、在职在保,且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与农场有长期劳动关系,在职无岗无土地的职工;长期在农场居住生活,农场对其未安排工作岗位并未进行土地安置的;没有从事个体工商服务业,个人自愿并要求以土地安排就业的人员。

据海南农垦工会常务副主席林绍胜介绍,去年,海南农垦细化了以土地换就业政策,决定采取土地安置办法,解决全垦区3万多在册无岗无地职工的就业问题。

首先,各农场开展了承包土地“面积过大、租期过长、租金过低”的“三过”清理活动。其次,在大规模的土地清查工作中,各农场重点对机关干部、公安民警、教师、医生等承包土地进行清查,对确认的违法占地、超合同面积占地、瞒报漏报用地以及无偿占用土地等,一律收回。同时,各农场纷纷按总局要求,把清理出来的土地,用新政策安置职工就业。

另外,根据相关政策,职工取得的承包地属于生活保障田,不收取土地租金,由职工全额承担社保等费用。对超出就业用地的部分,按经营田市场价缴纳土地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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