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梁伟提出
工会要全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工人日报》(2010年07月26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吴晓向)“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联系职工广泛的优势,联合党政有关部门,重点针对非公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特殊行业和群体进行深入排查,摸清可能引发劳动关系矛盾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化解工作,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关系矛盾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在7月23日北京市总工会半年工作会上,北京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梁伟对该市各级工会组织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梁伟指出,当前首都劳动关系总体是和谐的,但一些矛盾隐患依然存在,各级工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敏感性,做好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他说,工资问题是劳动关系的核心问题,职工工资收入偏低是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密切关注的焦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法律赋予工会的责任,是工会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实现企业和职工利益双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大指导、监督力度,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劳动报酬。
梁伟还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生活的改善,职工特别是年轻职工精神文化权益需求问题凸显出来,愿望日益强烈。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大学校”作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技术技能素质,促进职工全面发展。要积极推进适应企业发展需求和职工精神文化需求的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文体活动。要督促企业改善管理,强化人性化管理理念,实现职工的体面劳动。要加强对年轻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疏导,帮助他们缓解心理压力,做好自我管理和自我调试。要引导广大职工识大体、顾大局,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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