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党工共建指导员活跃非公企业
《工人日报》(2010年07月20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孙覆海 通讯员刘晓红)日前,在山东滕州市东方钢帘线公司成立工会的仪式庄重而热烈。而在主席台的一角,50多岁的张美华笑容格外灿烂,因为她有一个特殊的身份——工建指导员。该公司工会是她指导成立的第8家非公企业工会。在滕州市,与她一样被派往基层的党工共建指导员一共有60多位,不到1年的时间里,他们指导帮助200多家非公企业建立了工会组织。
2009年4月,滕州市委组织部和市总工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向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工共建工作指导员的意见》,明确提出:“(非公企业)不论规模大小、职工人数多少、属于何种性质,只要未建立党组织和工会组织,都选派党工共建工作指导员。”
党工共建工作指导员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宣传发动非公企业老板和职工建立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对于建会条件成熟的企业及时督促;对于建会条件具备的企业要“跟上”、“靠住”;对于认识不到位的企业负责人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建立后,指导员要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积极组织各项活动,增加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
滕州市在选拔党工共建指导员时严格把关、坚持标准,选派具有一定党务和工会工作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勤奋敬业的干部担任党工共建指导员。为确保指导员的工作实效,市、镇(街)两级还加大了对党工共建指导员的考核力度。
目前该市符合建会条件的企业全部成立了工会组织,会员增至22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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