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基层站所评议结果运用的力度
山西:“群众不满意”主要负责人将“下课”
《工人日报》(2010年07月13日 003版)
本报讯 (记者关明)有了这样的政策,群众与政府更贴近了。7月8日,山西省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后如果基层单位连续两年被评为“群众不满意基层站所”、“群众不满意基层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被责令辞职,并限期整改。
今年起,山西省将加大对基层站所评议结果运用的力度,将基层站所的评议结果作为对其上级主管部门政风行风评议年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当年被评为各系统第一名的“双评”基层单位,由各市人民政府在全市通报表彰,对当年排名最后的“双评”基层单位,由各市人民政府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由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据悉,此次考核,山西省各级经济管理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共49个部门和行业被确定为2010年的评议对象。其中教育、卫生、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移动、联通、电信等10个部门和行业被确定为重点评议对象。
评价结果将在明年3月底前通过新闻媒体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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